一、办事事项名称:农药田间试验初审办事指南
二、办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新农药应申请田间试验、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农药研制者在我国进行田间试验,应当经共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初审后,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农药研制者持农药田间试验批准证书与取得认证资格的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签订试验合同,试验应当按照《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实施”。
三、办事流程:
农药田间试验审批流程图.doc
四、办事时限: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对田间试验的初审,应当在农药生产者交齐资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五、办事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受理部门:江苏省农药检定所生测室1903室
八、联系方式:025-86204135